这么一想,顾清芸立马喊来沈家几个嫂子,想办法把狐皮做成披肩。
她先画了一个草图,给了一个大概的样式参考,让沈家的女人们试试,能不能做出来。
等顾清芸画好图纸,将图纸拿给几个嫂子看,几个嫂子都觉得款式很新颖。
披肩做起来比衣服还简单,这个时代的女人,就没有一个不会针线活的。
顾清芸设计出来的披肩款式不算复杂,她们应该能照葫芦画瓢做成。
见几个嫂子说能做,顾清芸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家里人多,忙起来也快。
嫂子们裁剪,缝补,几个人凑一起,不过一个多小时,一个狐皮披肩就做出来了。
看着做好的披肩,大家都忍不住赞叹起来。
拿着狐皮还没多大感触,而做好的成品,视觉冲击就大多了,精致华美,让人挪不开眼。
顾清芸从空间里拿出一个亮闪闪,小巧别致的胸针,别在披肩前面。
朴实无华的披肩,在饰品的衬托下,更显得奢华精致,档次瞬间就拉上去了。
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,沈家几个女人的眼睛都看直了。
“太漂亮了,这个卖相,拿出去肯定能卖上好价钱。
还是五弟妹脑子灵光,直接把皮子做成成品。
不仅能多赚个手工费,而且卖相更好,更容易抓住富人的眼球。”王招娣崇拜的看着顾清芸。
周爱凤跟着接话,“是啊,这品相的披肩拿出去卖,谁看了不迷糊?
把人眼球抓住了,就能卖出好价格。
五弟妹的品味真不是盖的,设计的披肩款式太美了,我算是服了,真是什么都会的全才啊。”
“…”
“…”
沈家女人们将顾清芸夸上了天。
顾清芸听到大家的赞美,嘴角不由的上扬。
“别光夸我啊。
我只是设计了一个款式,多亏嫂嫂们手巧,不然我也只能纸上谈兵。
功劳最大的还是你们。
嫂嫂们的针线活儿都很好,不像我,一窍不通。
我也不是全能的,还有很多地方要和嫂嫂们学习呢。”
顾清芸有本事,但态度一直很谦逊,不会因为自己有本事就高高在上,所以沈家的几个嫂嫂们都很喜欢她。
听了顾清芸这话,大家笑的更开心了。
“五弟妹,你负责用脑子就行,这种没脑子的针线活儿交给我们就成,用不着你动手。”
“哈哈,对,五弟妹,我们来就行,让你干这活,实在是大材小用。”
大家沉浸在欢声笑语中。
顾清芸将做好的披肩收好。
等到达锦州城,找个达官贵人,或者富贵人家,将这披肩出手。
一张狐皮尚且能卖几百两银子,她这款式精美的披肩,用了两张狐皮,卖一千两肯定没问题。
虽说顾清芸不缺钱,可谁也不会嫌钱多。
尤其是明面上的钱财,沈家人都知道,往后也好拿出来用。
接下来几天,天气放晴,雪慢慢融化了,可气温还是很低,大家都尽量在屋里活动,很少出门。
第105章 沈晏记忆力惊人
天是暂时放晴了,但看这温度,多半还会继续下雪。
入冬以后,这才下了两场雪呢。
沈晏这段时间都在努力学习。
虽说学的时间不长,但学的进度很快。
对比别的跟着沈三郎学习的孩子,沈晏的成绩遥遥领先。
其他学生的学习速度远赶不上沈晏。
为此,沈晏每天跟大课堂学完以后,还会留下来跟沈三郎多学一个小时,让沈三郎给他开小灶,教授新知识。
这段时间,沈晏已经将《千字文》整篇背诵下来了,这让沈三郎大为吃惊。
他之前在镇子上的学堂读书,就算是天分最高的学生,也不能在如此短时间内全文背诵下来。
沈晏的记忆力简直惊人。
这种读书天赋是沈三郎望尘莫及的。
沈三郎已经夸了沈晏好多次了,他这个堂弟是读书的好苗子。
若是以后拜个名师,肯定能学有所成,出人头地,考得功名。
沈家人见沈三郎把沈晏夸的天花乱坠,一个个都笑的合不拢嘴。
真是祖坟冒青烟了。
真没想到,他们这世代为农的家庭会出现一个读书的苗子。
不止沈晏的学习很顺利,这段时间跟王萍枝学习绣活儿的女人们也学得不错。
沈大嫂和沈二嫂都能绣出复杂的花纹来了。
假以时日,一个冬天过去,差不多就能出师了。
往后到锦州落户,即便不种庄稼,靠着这门手艺,自己做些绣活儿,也是能挣到钱,养活自己和孩子的。
这时代的女人都依附着男人,如果女人能有本事挣钱,补贴家用,在家里的点位就能提高很多。
最重要的是实现自身的价值,不再觉得自己是没用的妇人。
在山里,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月。
这中间又下了几次大雪。
最长的一次,断断续续下了半个月。
积雪都快有半人高了。
得亏是大家储存的物资足够多,沈村长和赵村长每天都安排人手清理营地这边的积雪,不然营地这边的屋子肯定早都被雪埋了。
最后一场雪过后,天气逐渐暖和了起来。
虽说还是冷,可对比之前已经好多了。
眨眼之间,便到了年底。
今年和往年不一样,村民们得在山上过新年。
以往都是在村子里过。
如今他们算是背井离乡,平时还好,到了年关,不禁开始感伤起来。
这个年代的人对故乡和土地有着很深的感情,离开生活了那么久的土地,咋可能不思念。
在村民们感伤的时候,沈村长说道,“别想那么多了,咱们能平安到达这力,已经非常幸运了。
至少咱们还活着!
多少人背井离乡,一路奔波,最后还是没逃过死亡的命运。”
听了沈村长的话,大家纷纷点头。
相比之下,他们真的已经是很幸运的了。
营地这边条件有限,不过大家还是想正儿八经过个喜庆年。
现在天放晴,大家可以出门了。
事不宜迟,出去打些野味回来,这样就能吃上新鲜的肉了,好好过个年。
村子里的年轻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出去练身手,表现自己了。
多打些野味回来,让大家伙儿都吃上肉,他们会很有成就感。
顾清芸也加入进打猎的队伍。
能打到最好,打不到就从空间里拿。
下了这么久的雪,估计很多野兽也没有存粮了,会出来觅食。
这样打猎就不难了。
就怕有猛兽出没,所以顾清芸让大家聚在一起,多带些防身工具,人不要走散了,人多力量大,万一遇到危险也好应付。
如果碰到致命的危险,就大声呼救,她会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的。
对于顾清芸的叮嘱,大家都认真的点头。
不能因为现在大家有了些身手就放松警惕。
这山里还是危险的很。
如果和大部队落单,很容易被猛兽袭击。
年轻的小伙子们在山里寻了一会儿,打到两只野猪,三头傻狍子,还有十几只野兔和野鸡,收获颇丰,看来能过个肥年了。
这些东西大家分一分,过年不愁没有鲜肉吃了。
顾清芸这边,收获更大,一个人解决了四头野猪,还有四只野山羊。
年轻的小伙子们都无比崇拜的看着顾清芸,还是人家顾娘子厉害啊,一个人比他们整个队伍还猛。
人逢喜事精神爽,所有人都高兴的手舞足蹈。
将野味处理干净,分配分配,就准备过年了。
不过就在他们扛着野味,准备回营地的时候,突然听到一声虎啸。
这虎啸声震耳欲聋。
过来打猎的年轻人,在震天的虎啸声之下,大惊失色。
“大虫!这是大虫的叫声!”已经有人听出来了,大声喊了一句,整个人瑟瑟发抖。
别的村民听到是大虫,也同样吓得不轻,一个个眸子里流露出惊恐的神色。
村民们很多人没见过大虫,可都是听说过得。
这大虫就是山里的霸王,凶猛无比。
和野猪不一样,大虫是山林之王,两者的战斗力天差地别。
听说他们那边县里有一处山上,就有大虫出没作祟,咬死了不少人。
后来官府出兵清缴,也是铩羽而归。
派了二三十人进去,死的死,伤得伤,根本不是大虫的对手。
官府派的官兵都是有身手的,二三十人都没解决掉大虫,看来他们这次是凶多吉少了。
虽说顾娘子厉害,可是对上这样凶猛的野兽之王,她还能护得住大家的周全呢?
